所谓的死刑“🁕🅬🉬复奏”,后🞖世称为死刑复核。意思是所有的🞍💶死刑犯,都需要奏请皇帝批准后才能执行。

    自汉代起,年🁕🅬🉬俸两千石以上的官吏,被处死前都需要皇帝复核。自隋唐后,形成制度,所有的死刑案,都得奏请皇帝核准三次,称为“三复奏”。

    北宋时州级官府便可断人生死,只有疑难案件,才会送请朝廷裁决,称为“奏谳”。到南宋死刑案又收归刑部复核,报皇帝批准,统一实行三复奏制😩🄀度。

    入元之后,朝廷虽然有规定,“凡死罪,必详谳而后行刑”。只是朝廷中央有权管辖司法的机构太多,包括中书省、大宗正府、御史台、刑🌉部,以及各个行中书省与行御☽🄷史台,对于死刑的复核程序又没有明确的规范,便始终处于混乱状态。